2026年6月24日,燕赵都市报《河北政法》刊发:包装成“有钱美女”吸引男网友 一男子诈骗钱财被判刑。以下是内容全文:
本报讯(张宁 杜海超)一男子为在某平台获得粉丝刷礼物,将自己包装成单身有钱有事业的美女,利用网络实施诈骗。日前,由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某某诈骗案,经当地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处杨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24年5月,杨某某通过搬运他人作品,在自己的某平台账号发布大量不实视频,将自己包装为单身有钱有事业、长得漂亮的女性。被害人刘某某通过某平台联系上杨某某,杨某某以与刘某某谈恋爱为由向其索要金项链、手机等钱财。
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根据报案人线索,于2024年6月24日对此案立案侦查。2025年2月27日,杨某某投案自首。杨某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不法事实。2025年3月6日,杨某某主动退赔刘某某4.6万余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今年3月,清苑区检察院以杨某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日前,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对被告人杨某某作出上述判决,其未上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网络世界光怪陆离,在虚拟网络中一定要提高社交辨别能力,管好“钱袋子”。一旦遭遇诈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