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婆媳关系就是个千古难题,俗话说:“婆媳亲,全家和”,婆媳不和,小则家庭不睦,大则走上犯罪的道路。近日,由清苑区检察院对一起因婆媳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向清苑区法院提起公诉。
案情概况:2021年1月10日12时许,被告人刘某某在自家院中,与其婆婆任某某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并发生打斗,在打斗过程中,刘某某将任某某拽倒在地,造成任某某右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右股骨颈骨折,经鉴定均构成轻伤一级。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某赔偿被害人任某某人民币11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人刘某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示:因家庭不和引发的犯罪案件时有发生,被告人因婆媳不和走上犯罪道路,造成悲剧。婆媳之间朝夕相处,难免发生矛盾,此时应保持冷静,及时化解,守住法律的底线,以免因一时冲动铸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