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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工资玩“失踪” 清苑检察院依法公诉
时间:2014-10-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玩“失踪”,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保定清苑县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提起公诉。

  经查,陈某某自2013年6月承包清苑县某小区部分工程,至2013年年底,其以“与开发商有纠纷”为由拖欠史某等100余名工人工资共计92万元。经清苑县人社部门责令其支付仍不支付,致使百余名农民工春节前到政府有关部门上访,影响极其恶劣。经政府出面协调,该小区开发商替陈某某垫付了其所拖欠的全部工人工资。

  公诉部门审查后,认定陈某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侵犯了劳动者的财产权,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9月19日,清苑县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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