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7日在保定市清苑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贾荣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检察机关“11351”工作思路,助力宜居宜业宜养宜游和美清苑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14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区级以上表彰和奖励,多项亮点工作获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关注报道,刊发稿件33篇,检察工作社会认可度和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一、聚焦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一)以更实举措筑牢安全稳定屏障。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危害社会稳定犯罪,全年批准逮捕151人,依法公诉467人。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100人,作出不起诉决定216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06人,量刑建议采纳率92%,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入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在办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燃气住户案件中,发现燃气公司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监管机制等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长效机制,确保打击精准、治理有效。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集中办理从缅北、老挝遣返跨境电诈案件,批准逮捕11人,依法公诉11人;依法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关联犯罪,批准逮捕8人,依法公诉74人,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同步加强反诈普法,开展“守住钱袋子”“保住养老钱”等法治宣传9场,提升群众防范能力。
(二)以更优履职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重拳惩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从重从快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保险诈骗等犯罪,办理相关案件14件,依法公诉18人。针对冒用养殖户进行生猪保险理赔、制造车辆虚假事故骗取保险金等突出问题,克服案件定性复杂、证据收集固定难等困难,依法公诉15人,有效整治保险行业乱象。在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中,通过检察环节释法说理,促使当事人达成谅解,成功化解信访矛盾隐患。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12件,依法公诉18人。审慎适用涉企强制性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深化“清风办”检察品牌建设,积极开展定制化法律服务,走访企业30余家,帮助解决法律问题9个,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的能动履职》一文获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二等奖,彰显服务保障的创新思考。
(三)以更大力度增进民生福祉。立足检察职能,将依法保障特定群体权益、服务乡村振兴作为检察为民的重要着力点。司法救助工作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对1名因被患精神疾病的母亲伤害致重伤的未成年人,优化审批流程,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6000元,有效缓解生活困境,传递司法温度。针对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维权难题,综合运用提供法律咨询、打击欠薪犯罪、开展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破解维权困境,保障其合法权益。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精准对接乡村振兴战略需求,针对大数据平台反映的高标准农田撂荒问题,依法立案调查并向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有效推动撂荒农田复耕复种,以法治方式守护粮食安全。
二、深耕主责主业,在强化法律监督中提升检察效能
(一)刑事检察在强化监督中提质增效。持续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动监督关口前移,提升监督工作质效。在刑事侦查活动监督中,依法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5件,依法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7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审查178人,变更强制措施7人,确保羁押措施准确、必要。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4件,获市院支持3件,市中院改判1件。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扎实深入,聚焦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交付执行等重点环节,共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6件,采纳率100%,保障了刑事执行活动依法规范。针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中存在的监管漏洞和安全隐患,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件,推动问题整改。及时监督社区矫正对象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情形,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撤销缓刑检察建议2件,均被收监执行,彰显监督刚性。
(二)民事检察在精准监督中彰显作为。全年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1件,其中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8件,对审查发现的民事裁判错误问题依法予以纠正,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伪造担保人签字导致判决错误、被告人认定错误等情形,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针对王某某等人合同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通过恶意制造水淹、撞树等保险事故,并利用民事判决获取保险赔偿金的行为,在惩治刑事犯罪的同时,依法向法院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有效实现刑民协同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加强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针对送达不规范、超期受理等突出问题,办理审判程序违法与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1件,检察建议均获采纳。
(三)行政检察在依法履职中稳步拓展。深化“府检联动”机制,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54件。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行政机关执法程序、法律适用等环节的监督,并依法提出检察建议。针对当事人因姓名、身份证号登记错误导致民政部门不能为其办理婚姻登记,检察机关主动作为,依法查明案件事实,督促行政机关撤销错误登记,帮助当事人解决结婚登记难题。扎实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以检察意见的方式对33件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机关处理,有效避免“不刑不罚”,助推依法行政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四)公益诉讼检察在协同共治中守护民生。全年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2件,深化“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4件。在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针对农村生活、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及扬尘污染等问题,督促乡镇政府进行治理,推动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助力建设更加宜居、可持续的生活环境。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方面,紧盯外卖网络餐饮安全风险,对辖区内无堂食经营商户开展排查,针对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情况,督促市场监管局依法整治,确保从业人员健康上岗,保障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关注药品与医疗器械安全,针对生活美容行业部分商户存在违规开展医疗美容的问题,及时督促卫健局和乡镇政府进行查处和规范,维护美容市场秩序与安全,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三、践行司法为民,在增进社会和谐中传递检察温度
(一)做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全年公诉涉罪未成年人14人,聚焦“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方针,对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14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人。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全年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被告人18人,并对性侵案件实现100%提前介入。遵循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视同线下犯罪的追诉原则,办理我院首例“隔空猥亵”案,被告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5份,督促监护人履行管教责任,依法对9名未成年人开展犯罪记录封存,有效减少“标签效应”。深化综合履职,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件。针对监护人失职失责问题,依法督促及时变更抚养权,让受伤心灵重返温暖家庭;突破精神损害赔偿索赔瓶颈,成功为5名未成年人争取赔偿16万元。强化法律监督,针对一起离婚案件中涉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审判程序违法问题,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并获采纳;针对部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经营及安全隐患,督促教育主管部门堵塞监管漏洞,切实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认真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15场,覆盖师生近万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专题分析报告》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专题分析报告,为类案治理提供了实践参考。
(二)做实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平台,整合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诉求渠道,确保群众诉求依法及时得到回应和解决。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全年办理信访62件次,均按期办结,答复率100%。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依托院领导包案、公开听证等机制推进矛盾实质性化解。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全年组织听证会21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参与,通过释法说理、公开评议,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三)做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实效,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深度参与清苑融媒《平安清苑》栏目制作,围绕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热点,以典型案例为载体,用群众听得懂、好理解的语言以案释法,拓宽普法覆盖面。做优“清风检韵”法治宣传品牌,持续开展“法律七进”活动23场。微动漫《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三微”作品展播三等奖,实现了普法传播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有效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为平安清苑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深化固本强基,在锻造过硬队伍中展现检察风貌
(一)坚持政治引领,把牢正确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依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政治轮训等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持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守宣传阵地,确保各类平台内容安全、导向正确。强化党建引领,深化“党建+业务”融合机制。创新开展红色党建主题活动,组织干警赴冉庄地道战纪念馆、八路军一二九师纪念馆参观学习,通过重温入党誓词、沉浸式党课强化党性修养。班子成员带头讲授专题党课13场,筑牢政治忠诚。
(二)坚持从严治检,锤炼优良作风。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将纠治“四风”与常态化警示教育相结合,全年开展警示教育9次。领导班子带头对照典型案例查摆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累计查摆问题105项,已完成销号77项,其余28项均纳入经常性整改台账持续跟进。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院干警主动记录报告相关事项88件,为公正司法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先后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及“府检联动”机制落实情况,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三)坚持素能强检,夯实履职根基。围绕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需求,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通过深化全员培训、实战练兵和业务竞赛,累计培训1500余人次。我院干警在各类业务竞赛中表现突出,涌现出“全省公益诉讼业务能手”“全市优秀公诉人”“全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等先进典型。调研成果丰硕,4篇调研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获奖或刊发。全面形成了比学赶超、争当标兵的浓厚氛围,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人才支撑。
各位代表,一年来的成绩,得益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清苑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和帮助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时代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清苑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在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方面,检察履职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在队伍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激发活力,增强凝聚力,锤炼担当精神,塑造争先创优勇气。三是在打造特色亮点方面,培树典型案例制度机制和奖惩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为清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法治保障。
(一)以更强担当服务发展大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十五五”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依法惩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以更大力度强化法律监督。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做实审查工作为抓手,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加大诉讼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深入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抓实公益诉讼检察“可诉性”关键环节,加强法定领域案件办理,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三)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严惩重大恶性犯罪、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提升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检察听证和司法救助,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
(四)以更严要求锻造检察铁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树正气、定制度、明奖惩贯穿始终,充分激发队伍的活力、勇气和干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深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加强干警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导向,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蓝图绘就,正当乘风破浪;重任在肩,更须策马扬鞭。面对新起点、新使命,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宜居宜业宜养宜游和美清苑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