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3日在保定市清苑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文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贯彻落实市检察院“11255”工作部署和“法律监督质效提升年”活动。27个集体和个人荣获表彰奖励,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稿件57篇,多项典型工作被《检察日报》《河北法治报》及河北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清苑检察的影响力、公信力不断提高。
一、坚持铸魂育才,为检察队伍赋能
(一)以政治建设凝心铸魂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与安新、高阳等县检察院开展党建联建交流活动,把对党忠诚体现到检察履职的实际行动上。定期开展意识形态研判,做好保密安全教育,坚决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
(二)以人才强检蓄势聚力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素能培训、岗位练兵,累计参加培训干警达1000余人次,全面锻炼干警的综合能力,我院乔凡同志荣获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首届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保定市检察机关检察侦查业务竞赛标兵荣誉称号,张竹平同志荣获保定市检察院第十二届“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
(三)以从严治检正风肃纪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年开展警示教育4次。抓实抓细“三个规定”落实,62名干警共填报相关事项125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向人大专题报告“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听证和检察开放日活动,让检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二、坚持依法履职,为发展大局服务
(一)全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等涉众型金融犯罪,提起公诉6件51人,追赃挽损117万元,切实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依法惩治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起诉2件2人,切实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发出防范金融风险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护航金融安全。
(二)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以深化“十个法治子环境”为主线,创建优化营商环境检察品牌“清风办”,以品牌效应推动检察工作发展。依法起诉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53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在河北古城香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老字号保护站”,加强对老字号的检察保护。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召开“清苑区公、检、法优化民营经济法治环境座谈会”,为企业纾困解难。
(三)有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深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三农”工作,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6件。与区农业农村局开展联合行动,实地走访农资产品经营店、供销合作社5家。办理粮食购销领域、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3件4人。以司法救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20个因犯罪侵害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实施司法救助。
三、守护平安稳定,为区域治理助力
(一)坚决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72人,起诉648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批捕涉恶犯罪3件6人,起诉3件25人。依法严厉打击“缅北”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批准逮捕28件34人,起诉27件37人;依法批捕涉“两卡”、网络赌博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43件49人,起诉110件133人,加强网络犯罪全链条打击。开展普法宣讲活动16次,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二)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恪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依法不批捕106人、不起诉370人。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49人,适用率达97%,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1%,依法保证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量刑建议的合法性恰当性,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三)用心呵护未成年健康成长
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19件28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18件24人。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民事、行政权益,制发“督促监护令”5份;立案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份并在期限内得到整改答复。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进行42次进校园法治宣讲,受教育师生达五千余人。
四、做好民心检察,为人民群众司法
(一)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积极开展打击恶意欠薪专项活动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件,帮助农民工挽回损失139万余元,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忧酬烦薪”事。与区妇联、区人社局会签《关于联合开展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开展妇女儿童专项救助活动,救助困难妇女儿童12人;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
(二)持续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
办理环资领域案件14件,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9吨、建筑垃圾6吨;督促工程建筑、河道治理等扬尘物料堆放点采取措施积极整改;保护野生动物68只,追偿野生动物损害赔偿6800元,切实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办理食品生产加工领域案件7件,食品销售领域案件3件,餐饮质量安全领域案件3件,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5件,医疗器械安全领域案件1件,切实守护民生“安全线”。
(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积极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攻坚行动和涉法涉诉进京访案件化解工作,办理控告申诉信访案件47件,接待来访群众66人次,现全部案件已办结。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相关领域监管漏洞,围绕农药、农资监管等领域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件。
五、强化法律监督,为法治担当作为
(一)行稳致远做优刑事检察
受理提请批准逮捕287件382人,批准逮捕214件27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694件1001人,提起公诉482件648人。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运行,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8件、撤案27件,侦查活动违法书面监督174件,纠正遗漏同案犯20人,纠正遗漏罪行5起。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1件,对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情形发出检察建议1份,提出撤销缓刑检察建议2件并获得支持。
(二)精准发力做强民事检察
深入实施《民法典》,依法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7件。办理不服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7件,纠正文书送达违法、受理超期等问题;办理民事执行程序违法监督案件6件,均已向清苑区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我院办理的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执行程序违法监督案件帮助当事人挽回损失8万余元,推动“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三)强化履职做实行政检察
深化府检联动、检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10件,均已向相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民政部门妥善处理历时多年难以撤销的错误婚姻登记2件,合力治理“离不了的婚”,得到当事人的感谢和赞扬。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95件358人,提出检察意见102件145人,以检察监督助推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
(四)提质增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认真落实“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突出检察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4件,对于诉前解决不了问题、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获法院支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
各位代表,一年来的成绩,得益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依法履职、深入监督、积极建言献策,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清苑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和帮助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清苑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走深做实;二是服务保障清苑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持续增强;三是队伍专业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清苑发展大局,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养宜游和美清苑。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筑牢政治忠诚之“魂”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扎实开展党建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体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二)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彰显检察担当之“为”
持续深化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积极服务乡村振兴。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清苑。
(三)坚持司法便民利民,践行检察为民之“心”
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扎实推进涉法涉检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深化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更好以检察履职增进人民福祉。
(四)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立好法律监督之“本”
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进“四大检察”高质效融合发展,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夯实高质量发展之“基”
常态化开展业务素能提升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最高检提出的“一取消三不再”要求,把办案为民服务落在实处。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我们将坚定不移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实干担当,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养宜游和美清苑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