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3日在保定市清苑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文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市检察院“素能跃升年”为抓手,依法能动履职,积极为清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检察力量。20个集体和个人获区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多项典型工作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河北法制报》等媒体广泛宣传,清苑检察的影响力、公信力不断提高。
一、紧扣时代要求,在打造过硬队伍中展现检察新形象
坚持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狠抓队伍素能,全面从严治检,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一)坚持培根铸魂,强化政治立检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组“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
(二)坚持实战导向,注重素能强检
注重在业务竞赛、岗位练兵中淬炼本领,增长才干,我院乔凡、霍燃两名同志荣获全市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组建“清问”理论教研团队,邀请河北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专家学者,开展学术交流活动15次,借助专业人才“外脑”提升办案质效。
(三)坚持严管厚爱,突出纪律治检
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65名干警共填报相关事项123件。坚持作风建设不动摇,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健全检察干警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完善检察干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制度,坚持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二、自觉高效履职,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时刻牢记“国之大者”和“检之要事”,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提起公诉6件73人。开展预防养老诈骗、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5次,提升群众防范意识。普法微视频《“反诈”在路上》获第六届全国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三等奖。持续加大惩治知识产权犯罪力度,审查批捕1件3人,审查起诉5件14人。
(二)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多措并举推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突出惩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促进企业公平竞争。积极参加“万人助万企”活动,定期走访项目企业,零距离为企业纾困解难。
(三)积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职能,对92个因犯罪侵害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实施司法救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督促职能部门清理乡村河道及各类垃圾30余吨,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5件7人,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
三、守护平安稳定,在融入区域治理中贡献检察力量
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实效性,努力推动政治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幸福。
(一)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稳定犯罪
持续严惩涉恐涉枪涉暴、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犯罪,审查批捕16件20人,审查起诉16件27人。坚决惩治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影响稳定的易发多发犯罪,审查批捕34件43人,审查起诉68件97人。依法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及相关联案件,审查批捕29件32人,审查起诉155件226人,坚决斩断伸向群众“钱袋子”的黑手。
(二)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以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为牵引,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准逮捕涉恶犯罪4件23人,起诉2件13人。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针对建筑领域存在的相关问题,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促进常治长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氛围。
(三)全面化解矛盾促和谐
协同区公安分局、区法院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36人,适用率达86.33%,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8.38%,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抽调精干警力奋战在安保维稳一线,全力投入防汛救灾工作,服务保障区委中心工作。石靓宇同志赴涿州市支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支援期间表现优异,受到中共保定市委政法委员会充分肯定。
四、践行为民宗旨,在回应民之所需中倾注检察情怀
始终铭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全面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做优做实人民至上。
(一)用力守护千家万户美好生活
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查起诉10件33人。我院办理的杨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提出1.6亿元惩罚性赔偿金,形成了“以身试法,必受重罚”的强大震慑。依法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审查批捕75件93人,审查起诉226件338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审查批捕46件51人,审查起诉140件213人,筑牢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线。
(二)用心解决群众揪心事烦心事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积极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规定,接待来信来访44件60人次,全部按时妥善办理。我院控告申诉办案团队、第五检察部主任朱旭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团队”和“优秀个人”。
(三)用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查批捕14件17人,审查起诉23件30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不批捕6件9人、不起诉4件5人。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40余次。与区直相关单位成立“木兰有约巾帼法治宣讲团”,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四)用情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与区妇女联合会和共青团清苑区委共同签署《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开展妇女儿童专项救助活动,共救助困难妇女儿童44人。强化对民工、妇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护力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批准逮捕1件1人,提起公诉4件4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1人,追回薪资17万元。
五、强化法律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耕作检察主业
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一)刑事检察向更优提升
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受理提请批准逮捕291件407人,批准逮捕183件234人,不批准逮捕102件16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778件1293人,提起公诉543件844人,不起诉230件394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8件、撤案1件,侦查活动违法书面监督178件,纠正遗漏同案犯81人,纠正遗漏罪行6起。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案件4件,刑事审判活动违法书面监督1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8件,提出撤销缓刑检察建议3件并获得支持。
(二)民事检察向更强迈进
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3件,向区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份,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3份,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4件,促进法院规范相关程序。与区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在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两项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行政检察向更实转变
强化“府检联动”,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10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社会治理案件5件。深化检行双向衔接机制,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42件75人。稳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化解案件5件。
(四)公益诉讼向更好拓展
以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为契机,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区非遗文化哈哈腔剧团共同创作哈哈腔唱段,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监督情况,接受河北广播电视台专访2次,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到我院开展专项视察并听取相关工作汇报。与区政协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与区农业农村局等行政机关建立猪肉生产、流通环节违法使用“瘦肉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与其他检察机关建立唐河流域、白洋淀上游漕河流域、新金线河流域跨区域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年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0件,立案6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的成绩,得益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依法履职、深入监督、积极建言献策,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清苑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和帮助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对照新时代党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清苑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与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水平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司法办案质效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三是为群众办实事需进一步深入。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清苑发展大局,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服务保障清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以更高站位铸忠诚、担使命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扎实开展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以能动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以更大作为护稳定、促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持续加大互联网金融、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等犯罪惩治力度,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面融入平安清苑建设,加强司法救助,接续做好帮扶工作,助推乡村振兴。
(三)以更实举措惠民生、暖民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办好每一起案件。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扎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反诈、司法救助等民生检察实事。
(四)以更强监督促公平、护正义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大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持续优化刑事检察,精准开展民事检察,努力做实行政检察,更好推进公益诉讼检察。
(五)以更严要求抓队伍、强作风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不偏航、检察官在忠诚担当上不褪色。
潮平海阔催人进,风起扬帆正当时。我们将坚定不移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一系列决策部署,继续在区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聚焦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推动清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