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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6-0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6日在保定市清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卢春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清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清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发展,为我区“十二五”圆满收官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服务协同发展大局,凸显检察责任担当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严打犯罪为焦点,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以构筑“一体两翼”为亮点,全面优化发展环境。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势头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深入贯彻市委政法委“一年四打,连打三年”的工作思路,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破坏发展环境的各类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28件174人,提起公诉223件345人。特别是从速办理了苏某、王某某等一批恶意上访、寻衅滋事、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坚持办铁案、办精品案,我院办理的庞某非法经营案,荣获省级“十佳案卷”。

全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色完成“两会”安保、“制止五月非法朝圣”、“九三阅兵”等中心任务。建立远程视频接访工作机制,逐步实现从走访到视频来访、网上信访的模式转变,促进问题就地解决。全年共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7件62人次,参加区政法委接访40余次,开展“拉网式”矛盾隐患大排查8次。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运用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等措施化解矛盾,不批捕2件2人,不起诉3件3人,促进了社会和谐。

“一体两翼”助力协同发展。以护航协同发展大局为“一体”,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工作和涉农检察工作为“两翼”,整合资源、惠农助企、优化环境。全员编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兼涉农检察工作队”,建成检察工作站19个,覆盖全区18个乡镇和1个经济开发区,就地吸纳基层联络员288名。进企业、进农村开展法律咨询66次、法制宣传76次。专门制定《开展服务园区项目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为清苑经济开发区提供“订单式”服务。对重大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45次,10个重大工程进行立项跟踪。与立中集团、河北交建等5家重点企业实现了“检企共建”。勇于“亮剑”,集中办理了孙某、苑某等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坑农害农、严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系列重大案件,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扫除了障碍。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依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打击。

集中优势力量查办大案、要案。今年,“亿元司长”魏鹏远特大受贿案进入审判程序,我院干警再赴多省取证。同时,选派优秀干警加入市院专案组,参与起诉环节的证据审查、策略研判等工作。12月29日,该案在保定市法警基地开庭审理,我院查实行贿数额、行贿人数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坚持一案双查,深挖魏鹏远受贿行为背后的行贿犯罪,立案侦查3件3人,涉案金额共计430余万元人民币、30余万美元。

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我院反贪污贿赂局重点查办工程建设征地补偿领域的贪腐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办4件16人,超额60%完成任务,较去年增加77.7%,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万余元;反渎职侵权局全面落实“反渎工作反贪化工作思路,着眼“危房改造”领域,深挖渎职背后的贪贿犯罪,立案查办2件9人,其中贪贿案件1件6人,超额125%完成任务,较去年增加35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万余元,并在全市检察系统作为先进典型,进行了经验汇报。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面升级。在区委的大力支持下,4月1日,我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撤科建局”,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水平显著提升。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约谈实施办法》,对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人员及时诫勉。充分利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技术平台,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90次,并专门为我区村“两委”换届选举把关,对270名候选人进行了廉政“体检”。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共计开办预防教育活动50余次,对千余名干部职工进行了警示教育。

三、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主动融入全面依法治区的整体布局,努力成为公正司法的践行者、维护者,严格执法的促进者、保障者。

不断深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认真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侦查监督部门立案监督7件,纠正漏捕14人。公诉部门追诉漏罪2起、追诉漏犯28人。重点监督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件3人。加强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6份。探索建立“诉讼化”审查批准逮捕机制,开展公开听审活动2次,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听审员,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切实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

不断深化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办理民事行政案件22件,其中,协助市院办理申诉案件3件,息诉2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件,建议再审1件。集中办理执行监督案件6件,现已全部执行完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诉求,督促环保部门执行案件2件。全力保护国有资产,办理支持国有银行起诉案件7件,均已进入法定程序。不断创新监督形式,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3份。

不断深化刑罚执行法律监督。19个司法所和19个基层派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7份。开展对人民法院财产刑执行情况的法律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认真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函》4份。

不断深化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监督。深入推进“两法衔接”,截至目前,全区28家行政执法部门全部联网,上传执法案件925件,涉及金额9.3亿元。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实时监控,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2件,并依法监督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移交公安机关查处。《保定日报》8月27日头版,对我院“两法衔接”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

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全年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11件14人。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两个率先”,一是率先开展“护蕾行动,普法先行”活动,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二是率先制定《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内部联动机制的工作方案》,实现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责任的全员覆盖。全年开展法律援助、困难帮扶共计5人次,并专门为一名特困未成年人申请了北京仁爱慈善基金。“宪法日”走进校园送《宪法》,让孩子们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四、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狠抓班子队伍建设

司法没有特权,用权必须规范。我们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从严治检,不断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锤炼作风,开展“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活动释放活力,开展“深化整改、从严治理、提升效能、促进发展”专项行动提升效能,开展“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大讨论活动着眼大局,开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专题学习活动”谋划未来,开展“向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模范检察官群体’专题学习活动”对标榜样。特别注重将系列专题活动融入清检讲堂、清检读书会、清检图书室、清检廉政文化长廊、河北大学教学实践基地“五大学习载体”,效果显著。加强成果转化,《践行“三严三实”,还需制度发力》等多篇调研文章分别被省级、国家级刊物收录。

坚持把纪律作风建设挺在前面。突出党组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要求干警做到的,班子首先要做到”的承诺,狠抓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凸显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制定了《严肃纪律作风若干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常态化工作方案》和《“两整饬、四清查”工作方案》。成立计财科,严控三公经费。专门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中聘请12名检风监督员,充实了监督力量,开展不定期检务督察16次。

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21个内设部门共计晒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79项,切实提升了班子队伍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把案件质量当作“生命线”,建立常态化案件评查机制,特邀河北大学法学教授与人大代表共同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顺利通过了市院对基层院开展的“地毯式”抽样评估。法警队工作更加规范,重新制定了办案区工作流程。坚持科技强检,实现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涉案赃物“一物一码”。12月9日,《检察日报》以《用好“两张清单一张图”》为题,对我院进行了专题报道。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业务技能过硬的高素质清苑检察队伍正向我们走来。

五、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牢固树立“法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把检察权置于监督之下。

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加强对新颁布法律的学习。全年共向人大、政协报送检察动态信息37期,就“两法衔接”工作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及代表、委员参加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联席恳谈会等活动12次,为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常委订阅《检察日报》236份。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96条,重要案件信息16条,终结性法律文书170份。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等专题活动,建立检察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用好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全年宣传刊稿318篇,其中国家级98篇,省级136篇,市级84篇。

各位代表,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不足:一是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措施还不够细化;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需提升;四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协同发展的新常态、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与时俱进,迎头赶上。

2016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区委一届一次全会精神,提出“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努力实现争创省级先进检察院“一个目标”;锻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争先创优的工作意识“两种品格”;突出科技助力、量化管理、文化兴检“三条主线”;强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打击预防职务犯罪、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四项重点”;树立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五大理念”,奋发有为地把清苑检察工作推向新的高度,为我区加快协同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中找准角色定位,聚焦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精准发力。投身美丽乡村建设,夯实经济发展基础。支持创新驱动,保护知识产权,更加坚定不移地打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各类犯罪,更加旗帜鲜明地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服务经济发展的新常态。

二是全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重点查办危害严重、反映强烈、仍不收敛的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犯罪。让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释放更多的生产力,充分运用年度报告、专题报告、检察建议、约谈劝诫等方式,堵塞漏洞,推进从严治党的新常态。

三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重点打击破坏协同发展大局的犯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出色完成各项中心任务。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两法衔接”,探索环境公益诉讼,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常态。

四是全力抓好检察队伍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的要求,全面深化“三严三实”教育成果,稳步推进检察体制改革,深入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切实转变纪律作风。突出文化兴检,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全面推行量化管理制度,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加快推进科技强检步伐,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更加自觉地接受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打造从严治检的新常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检察改革的重要一年,更是清苑加快协同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人大的全面监督,始终坚持“四个全面”的发展方向,始终坚持检察机关的人民性和服务性,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开创清苑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人民检察院将行贿犯罪信息录入全国联网的行贿犯罪数据库并对外提供查询服务,从而预防和减少贿赂犯罪,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制度。

2.“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案不立、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

3.支持起诉:指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时,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能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公益诉讼。

4.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内部联动机制:指未检部门联合侦查监督、公诉、职务犯罪侦查等部门,在办案过程中一旦发现存在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遂即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启动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程序,重点突出对涉罪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平等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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