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7日在保定市清苑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文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贯穿全年工作,坚持宪法定位、深耕主责主业,提升监督能力、主动破解难题,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突破。现将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打造清苑检察铁军
自觉强化“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把思想政治引领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对标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政治建检毫不动摇
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的要求积极融入检察履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培训,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强化理论武装,确保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开展,围绕区委发展思路谋划、推进检察工作,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做到机关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导、同考核,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抓牢意识形态,将意识形态相关要求纳入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
(二)教育整顿绝不畏难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最高站位、最快节奏、最实举措,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注重突出“三大主题”,聚焦“四项任务”,坚持“三个导向”,紧盯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补课、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政治生态专项整治、补课“回头看”、教育整顿常态化等环节,做到了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创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我院坚决克服工学矛盾,一边抓教育整顿,一边抓主责主业,推出便民利民举措5项,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27件,制定完善了队伍建设、检务管理、检察业务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30项制度。2021年全市检察业务数据评比中,我院共有18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名列全市前五名,其中撤回起诉和无罪判决率、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等6项指标位列全市第一名,真正做到了把教育整顿与工作任务相结合。通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体干警深刻吸取身边典型违法违纪案例教训,经历了心理上的触动、思想上的洗礼、灵魂深处的扫除,队伍建设更加过硬、履职能力显著增强、办案质效持续提升、规章制度不断完善、为民服务持续改善、政治生态全面优化,群众获得感、满足感、安全进一步增强,真正把教育整顿实际成效转化为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党史学习绝不懈怠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围绕党的百年历史,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通过班子成员领学党章等规定学习内容,赴冉庄地展馆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制作学党史微视频,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党史专题宣讲座谈会,开展党内法规测试,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帮助干警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四)素质强检誓不松劲
落实司法责任,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案件,直接办理案件372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管理清单,确保办案权力与责任相统一。发挥考核作用,扎实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促进办案质量和效果双提升。加强素能提升,全院干警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充分运用最高检“检答网”开展业务学习,深化检答网学习成效。在全院掀起学习、培训热潮,累计参加培训干警达6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从严治检永不止步
坚持“严”的主基调,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和《执法责任状》,积极践行“一岗双责”机制,严格执行各项条规禁令。从会风会纪、值班备勤等细节抓起,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坚持挺纪在前,充分运用“四种形态”,重点围绕办案关键节点、廉政风险关键时段,严惩司法腐败,坚决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二、凝心聚力顾大局,坚定不移护航清苑经济发展
始终牢记检察工作为发展大局服务,持续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倾力保障社会发展大局
为金融安全护航,持续推动“三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突出惩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嫌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共审查批捕9件26人,审查起诉7件59人,有力维护了金融安全。为乡村振兴助力,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对涉农扶贫资金补贴、乡村基础建设、农村环境资源等领域监管力度,服务保障乡村法治建设。为美丽清苑添彩,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多渠道摸排线索,共批准逮捕涉环境污染案件4件5人,提起公诉6件9人,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二)真情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彰显检察温度。对涉案民营企业人员不诉2人,提出轻缓刑量刑建议3人,努力让民营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突出真诚服务,认真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重大决策部署,深入企业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送信心,零距离为企业纾困解难。班子成员带头走访项目企业18次,准确掌握企业司法需求,从实践案例中精选企业经营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编印发放常用法律手册1000余份,与辖区内20家小微企业开展检企共建,尽全力解决企业涉法涉诉难题。
(三)用心书写抗疫检察答卷
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用法与情写就清苑检察抗疫故事。保障诉讼安全,充分利用网络视频、远程庭审等新方式办案,扎实做好案件移送、群众接待工作,坚持疫情防控值班制度,充足保障防疫物资,确保信访群众自身安全。加强联防联控,选派干警1000余人次入驻分包小区,沉入一线开展疫情防控。
三、维护稳定促和谐,坚定不移助力平安清苑建设
自觉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中守初心、担使命,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一)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牢牢把握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目标。强化办案攻坚,共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3件15人,已全部提起公诉。严格依法把关,始终保持客观公正立场,把“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原则落到实处。全力深挖彻查,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将摸排“保护伞”“关系网”线索作为办案的必经环节,立足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
(二)主动助力社会风险防范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践行新时代检察“枫桥经验”。开展矛盾隐患大排查48次,参加区政法委联合接访52次。扎实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稳妥化解信访积案8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认真贯彻高检院“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3件,接待上访群众50人次,全部按时妥善办理。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办理王某萱等人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救助金4万元人民币,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被救助家庭的经济困难。
(三)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扛起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责任,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扩展监督领域,完善制度机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办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中,认真落实各项特殊检察制度,全年落实法律援助1次,落实法定代理人及合适成年人到场8次。持续化、常态化推动“护蕾工程”,狠抓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检察长带头到辖区清苑小学,为学生们讲授宪法知识。全年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次,向1000余名学生讲授防止侵害和自我保护的相关常识,培养未成年人法治意识。
四、改革创新谋发展,坚定不移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
着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刑事检察提质增效
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受理提请批准逮捕225件363人,批准逮捕207件301人,不批准逮捕62人,列出继续侦查提纲29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624件847人,提起公诉501件681人,不起诉142人,出庭支持公诉473次,提出量刑建议614人,被法院采纳537人,适用认罪认罚555件702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量刑明显不当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撤案2件,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件,纠正遗漏同案犯51人,纠正遗漏罪刑22人。对认为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件,建议办案机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书面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14人。
(二)民事检察提档升级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21件。加强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办理不服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立案16件,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0份,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6份,促进法院严格规范诉讼与执行程序。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建立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等合作机制,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犯罪线索1件,加大虚假诉讼惩治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加大对弱势群体保护,办理支持起诉案件7件,支持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近17万元,有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行政检察做实笃行
强化“府院联动”,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5件。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办理社会综合治理类案件7件,着力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完善协调介入机制,以“两法衔接”平台的广泛深入应用,促进行政机关规范履职。督促行政机关录入行政处罚案件617件,行政机关主动移送公安机关8件,为平安清苑贡献检察力量。
(四)公益诉讼精准发力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的呼声,当好区委政府法治助手。主动发挥“守护人”作用,加大办案力度,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41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份,已全部收到回复。印发《保定市清苑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提升清苑区河流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范围,积极探索开展“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充分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打食药环领域犯罪,审查批准逮捕5件7人,审查起诉32件35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4件,发出诉前公告4件,向法院提起诉讼3件,筑牢食药环安全防护网,让群众吃的放心、过得安心。
一年来,我院在新的时代坐标下不辱使命、再创佳绩。先后获得最高检“金融检察微课堂”大赛优秀奖、“全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全市先进检察院”、“保定市清苑区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涌现出“冀青之星”白杨,“个人三等功”霍燃,“最美检察人”候选人范光辉等一批先进典型。
各位代表,一年来的成绩,得益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依法履职、深入监督、积极建言献策,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清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和帮助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对照新时代党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清苑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与不足:一是思想观念仍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仍比较薄弱,法律监督成效还不够明显;三是办案质量、办案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仍不能完全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下大力气解决。
2022年,清苑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做好六个方面工作,不断将各项检察工作推向新高度。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更强自觉确保正确方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政治属性和宪法定位。扎实开展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二)坚持围绕中心,以更实举措护航发展大局
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力争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着力服务民营经济更好发展,依法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促发展保就业保民生。
(三)坚持为民宗旨,以更高标准建设平安清苑
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牢牢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目标,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深化食品药品领域专项监督,维护民生民利。推深做实新时代检察“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
(四)坚持能动司法,以更大力度提升监督质效
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捕诉一体等工作。贯彻落实《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保障案件当事人民事权利,维护公平正义。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五)坚持改革创新,以更新作风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检察自身建设,加快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各项任务。加大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力度,积极发挥检察官业绩考核作用,激励每一名检察官牢固树立为人民司法的履职理念,自觉办好每一起案件。
(六)坚持强基固本,以更严要求打造过硬队伍
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育专业精神,提升专业能力。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更奋蹄!2022年,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在区委、市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区委“六个一”总体思路,对照区第三次党代会“在七个方面持续发力”要求,围绕“七个聚焦”,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开创清苑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构建京雄保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为推动清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