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钟振生
1月16日在保定市清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区委“强势起步、实干开路”的总要求,将区委“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融入我院不断创新发展的具体实践中。一年来,有3个集体和5名干警受到党委、政府和市检察院的表彰,各项检察工作成绩均稳定保持在全市先进行列。
一、服从服务发展大局,为新时代清苑发展贡献力量
紧扣区委中心工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机关服务发展工作的高品质保障清苑经济发展的高质量。
(一)切实提升服务发展水平。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清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思考和谋划,创新方式方法,服务清苑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碧桂园新城建设实施方案》、《凸显检察担当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实施方案》等多个文件,开展“服务清苑经济发展涉农检察宣传月”等活动,建立完善了服务经济园区常态化联络机制,设立1个派驻开发区检察室,10个检察联系点,与51家企业成功实现“检企对接”,确保了园区重大项目的顺利开工和生产。
(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调研”活动,为区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聚焦上级巡视、督导反馈意见,制定可行整改方案,逐条整改,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检察长坚持带头承办涉黑涉恶案件,率先实行“捕诉合一”工作机制,坚持对涉黑涉恶案件快捕快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共受理提请批捕涉黑涉恶案件5件38人,批准逮捕5件3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件42人,提起公诉4件36人,摸排线索27条,工作成绩得到了保定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三)充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的精神,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一是坚决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开展“以人民为中心,清理信访积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活动,开展涉检信访矛盾隐患大排查9次;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专项行动,审查起诉金融领域案件5件6人。二是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13名思想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的干警结对帮扶望亭镇13户困难群众,为困难群众联系养殖项目、寻找工作机会、协调医疗费用报销问题,确保困难群众顺利脱贫。三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推进。共批准逮捕涉嫌环境犯罪嫌疑人3件5人,起诉5件6人。
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出庭支持公诉能力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明确了办案标准,完善了衔接机制。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68件231人,起诉206件314人,依法决定不批捕1人,不起诉7人,追漏犯14人,追漏罪7件,监督撤案3件,监督立案7件,书面纠正违法96件,提起刑事抗诉2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
(二)全面加强民行检察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民事检察优势,着力补齐行政检察短板,统筹推进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以“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切入点,监督执行案件10件。加强对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共发出支持农民工起诉检察建议20份,全部被法院采纳,为20多名农民工讨回欠款10余万元。发出督促依法履职检察建议14份,全部被相关行政机关采纳。
(三)全面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人;纠正财产刑违法执行10件。常态化走访辖区内乡镇、派出所、社区,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确保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三、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不断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积极拓展法律监督的内涵与外延,不断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统筹协调,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持续良性发展。协助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邀请全区26家行政执法机关、19个乡镇(城区)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参加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座谈会3次。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清苑检察在行动”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次。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全年发现案件线索59条,立案审查46件,经诉前程序办理47件(含2017年1件),47件案件已全部结案。
(二)积极作为,开展白洋淀流域的生态环境治理。认真落实全省“协同推进白洋淀及上游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动员部署会”精神,将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作为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重要任务。从3月份起,利用两个月时间对辖区内4条白洋淀上游河流污染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形成了有针对性、可行性的调研报告。
四、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大力构筑社会治理新格局
从检察供给侧入手,持续做大做强清苑检察特色品牌,不断增强新时代清苑检察工作的生命力、创造力。
(一)全面铺开派驻公安检察室工作。成立派驻区公安局检察室,在法律监督过程中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派驻检察室检察官全年查阅案件33件,监督撤案2件,提前介入案件4次,弥补了提请批捕前“黄金监督期”的空白。
(二)全面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主动向区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支持。邀请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和信息操作人员参加座谈和培训,确保平台应用效果。全年共录入“两法衔接”案件信息891件,相关行政机关主动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5件,我院监督有关行政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2件,有效杜绝了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交、以罚代刑等问题。
(三)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注重发挥“护蕾工程”的社会化优势,着力补足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短板。深入多所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600余名中小学生接受了法治教育。邀请中小学师生200余人次来我院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为清苑中学200余名师生开设专题宪法课。一系列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活动,受到广大师生好评,取得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坚持党委领导接受人民监督,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向改革要红利、向规范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探索出一片新天地。
(一)学懂弄通做实新思想新理念,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始终把党的建设作为灵魂工程来抓,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区委报告检察工作,确保工作落地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区系列会议精神,确保全院干警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自觉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
(二)深化“双责”运行模式,激发检察事业发展内生动力。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实行“司法办案业务责任+司法综合业务责任”的“双责”工作运行机制。探索设立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等新型办案团队,实现了“谁办案、谁负责”的改革目标。将原有的22个内设机构精简为8个部门,形成了扁平化的管理模式,切实提升了工作效率。
(三)凝聚长远发展正能量,努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以开展向吕建江、吕保民等时代楷模学习为契机,狠抓队伍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多次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大会,起到了有效的警示教育作用。聚焦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营造了良好政治生态。将2018年确定为“案件质量年”,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共评查、整改案卷178件,案件质量大幅提升。
(四)主动接受人大及各界监督,营造开放的工作氛围。把做好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当做政治责任、法治责任,积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求计问需。邀请20余名代表、委员参加“关爱祖国未来 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走进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等活动。定期向区人大报告工作,2018年10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的报告》。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取得了一定成绩。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清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和帮助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不可否认清苑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检察人员还没有完全跟上新形势新任务,思想困惑、坐等观望现象客观存在。二是部分检察人员工作能力还不能适应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需要,少数检察人员释法说理能力不强,没有做到案结事了。三是在新旧司法体制交替过渡期,检察创新意识不强问题还普遍存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解决。
2019年,我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区委提出的围绕“六个坚持”,强化“两补两增一提升”的总要求,努力实现我院“基础工作做牢固、常规工作提水平、特色工作出亮点、业务工作求突破,整体工作争一流”的具体目标,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助力新时代清苑区的发展大局。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以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开创清苑检察工作新局面。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面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力度,确保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以新时代的新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和激发新时代清苑检察创新发展的动力和潜力。
(二)切实服务清苑发展大局,提升服务发展“贡献率”。自觉将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区委二届四次全会提出的总体工作要求中。精准把握建设新时代的新清苑发展定位,坚决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服务清苑经济发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的“贡献率”。
(三)坚持以扫黑除恶为主线,充分维护清苑政治安定。坚决按照区委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围绕“十个聚焦”,坚持“四个围绕”,推进“六个进一步”,落实“八项制度”的具体要求,在扫准、扫清、扫实、扫透、扫彻底上下功夫,全年坚持以打开路,坚持各项检察工作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为清苑区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保障清苑社会稳定。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同步推进各项法律监督工作。继续深化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两法衔接”、未检“三化”建设等特色工作,积极谋划培育创新性亮点工作,汇聚一批适应新时代清苑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法治成果。
(五)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激发清苑检察院内生动力。深刻理解各项改革的重大意义,精细化推进新一轮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大力推进“捕诉合一”工作机制。发挥敢闯敢干的精神,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双责运行模式”法治成果,加强检察建议刚性机制建设,完善业务考评和绩效考核机制,努力创造更多的“清苑经验”。
(六)着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夯实清苑检察发展根基。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干警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强化检察专业化建设,弘扬“工匠”精神,锻造一支忠诚、担当、干净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清苑检察院将继续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立足检察职能,服务清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