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年2月3日在清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清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宗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清苑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7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实现了新发展。五年来,共获得国家级集体荣誉称号1项,市级集体荣誉称号6项,县级集体荣誉称号48项;有3人次获得省级个人表彰,20人次获得市级个人表彰,96人次获得县级个人表彰。
一、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切实履行职能,为又好又快发展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的执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建设经济强县、和谐清苑提供了强有力地检察保障。
一是紧扣执法办案的重点环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一方面,全力推进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犯罪,对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破坏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重大犯罪予以重点打击。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885件1402人,提起公诉874件1586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67件171人,出庭支持公诉503次。依法批捕、公诉了王某抢劫杀人案、卢某敲诈勒索案等一批重点案件,有力地震慑了犯罪,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另一方面,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共决定不起诉23件29人,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同时,认真落实“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活动,积极做好检察长接待日工作,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00件次,均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
二是紧扣执法办案的职能延伸,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县委组织的各类专项行动,确保了全县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2008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国庆安保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加强对判处管制、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以及保外就医的罪犯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共纠正脱管以及管制、缓刑到期未公开解除等违法案件18起,确保了社区矫正的有效开展。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院连续八年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成立了全市基层检察院唯一一家法医鉴定机构——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清苑分中心,此项工作走在了全市检察系统的前列,共办理法医鉴定700余件,得到了上级院的充分肯定。
三是紧扣执法办案的监督职能,不断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共通知公安机关立案34件41人,介入侦查69次,提供法庭证据261份;共追诉漏犯6人,追诉漏罪1起,抗诉1件1人,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74份。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共立案民事、行政案件71件,其中提请市院抗诉32件,支持、督促起诉24件,再审检察建议15件。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共对收押的1763名犯罪嫌疑人和释放的1532名在押人员逐一进行了检查,纠正超期羁押101人。2011年完成了清苑县看守所与保定市看守所合并监督工作,对176名在押人员迁押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了迁押工作顺利进行。
二、以强化涉农检察工作为核心,深化服务理念,为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年来,我们认真坚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惩治预防职务犯罪,营造农村发展环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三大任务和“宣传法制、接待信访、受理举报、查办案件”的四大职能,全县涉农检察工作逐步深入,成效明显。
一是涉农检察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成立了涉农检察工作领导小组,配强涉农检察力量,6个涉农检察工作队在19个乡镇城区设立了涉农检察工作站,266个行政村设置了联络点,真正实现了“内部联动”、“条块结合”、“分工配合”的全覆盖工作格局,涉农检察工作队共深入乡镇、村900余次,确保了涉农检察工作持久开展。同时,坚持定期向人大汇报工作和邀请人大代表巡视制度,充分发挥了社会各界对涉农检察工作新机制的监督作用。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均对涉农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是涉农检察工作领域更加宽广。畅通了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建立了以控申部门为龙头,各乡镇、村涉农检察工作站、涉农检察服务室为基础,乡镇检察联络员为触角的“三级信访联动体系”,共解决矛盾纠纷72起,将农村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开展了大规模的涉农检察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4万份,举办法制讲座60次,营造了良好的涉农检察工作氛围。开展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涉农检察工作成效更加明显。2010年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涉农检察工作专项汇报,2011年又对涉农检察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均得到充分肯定。开展了农村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推进了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8件15人,侦查终结移送起诉5件11人,法院已经作出有罪判决4件9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权益的刑事犯罪活动,共批捕各类涉农刑事案件132件214人,起诉116件220人。
三、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重点,坚持惩防并举,为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廉洁的政务环境
五年来,我们围绕优化发展环境这条主线,重点查办、预防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事关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实现了办案力度、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关注民生,大力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4件30人,其中正科级干部2人,副科级干部2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8件21人,其中正科级干部4人,副科级干部4人。2010年查办了原河北省冀中监狱尹某受贿14万元案,原公安派出所长王某玩忽职守案,2011年成功破获了原农林局局长周某、副局长张某等人贪污以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大案,得到上级院的充分肯定。
二是注重预防,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大唐清苑热电项目、县医院医技楼项目等70余个重点工程进行了行贿档案查询和全程跟踪监督。多次与县纪检委共同组织党政干部到我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共举办廉政座谈会17场,组织重点单位到保定监狱接受警示教育12次。2010年,组织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部分人大代表参观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通过这些措施,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是重在治本,构建检察建议发放平台。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对社会管理服务单位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建议,督促其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共制发检察建议140份,相关单位回复138份、完善整改措施300余项,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检察保障。
四、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根本,坚持从严治检,为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文明、规范的检察执法环境
五年来,我们在抓业务建设的同时,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和制度机制建设,通过建立科学、系统、完善的内部管理、外部监督等机制,锻造了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一是推进重点活动,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化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以及“创先争优”等重点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参观了狼牙山、西柏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温了入党誓词;组织干警参加了全省万名检察官集体宣誓活动;组织班子成员前往正定县人民检察院、蠡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考察,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的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和管理措施,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
二是规范内部管理,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011年制定出台了具有本院特色的《年终考评考核办法》及考评细则,印制了《长效机制汇编》,形成了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确立了“团结、正气、廉洁、创新、务实”的院训目标,落实了考勤、会议、学习制度,严明了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认真开展了执法大检查活动,提高了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执法责任状》,做到层层有督导、人人有制约,切实维护了检察队伍的形象。2008年和2010年,我院连续两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三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外部监督制约。我们认真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坚持重大活动情况报告制度,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共组织召开人民监督员案件评议会议10次,对14起案件进行了评议。通过全方位监督,实现了干警“零违纪”的目标。
五年来,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厚爱。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关心和支持检察事业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五年,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用正确的理论成果武装检察人员,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必须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全县的工作大局,不断增强服务建设经济强县、和谐清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始终坚持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切实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始终坚持把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放在战略位置,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相比,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工作理念和自觉行动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各项工作基础还不牢固,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队伍职业化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我县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奋力建设经济强县、和谐清苑的关键五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河北省第八次党代会、保定市第十次党代会、县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全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切实加大涉农检察工作力度,在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上进一步深化。认真落实全市涉农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对涉农检察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完善乡镇检察室、检察联络点和聘请检察联络员等组织、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检察工作队与群众工作站的衔接,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大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力度,继续做好对支农惠农资金规范管理专项监督工作,确保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切实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上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37号文件精神,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认真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充分发挥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与纪检委共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促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
——切实加大优化发展环境力度,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进一步深化。继续把三项重点工作作为突出的工作主线来坚持,建立严打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各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始终对犯罪分子保持高压态势,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检察环节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办案做好法制宣传。进一步加强涉检信访工作,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加大诉讼法律监督力度,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上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精神,进一步提高监督水平,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刑讯逼供等问题的监督。加大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力度,切实纠正裁判不公等问题。加强对超期羁押的监督,促进监管活动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纯洁司法队伍。
——切实加大职业化建设力度,在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发展上进一步深化。认真落实全国基层院建设座谈会、全省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现场会和全市政法综治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加大案管中心建设力度,探索建立符合检察业务特点、体现执法办案规律的案件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精细化管理力度,明确科室及岗位职责,实现定人定岗定责,不断完善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职业化保障水平,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县人大支持,努力建立起一套与职业化相适应的保障体系。
——切实加大学习教育培训力度,在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上进一步深化。继续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创先争优”等重点活动,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完善活动形式。进一步强化班子和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科室建设,以廉政勤政的实际行动树立起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更加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更加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深化公开承诺制度。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建设经济强县、和谐清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