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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守护绿水青山,法治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时间:2026-06-01  作者:曹艺楠、王浩、杜海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切实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防线,近日,清苑区人民检察院来到清苑区某公园,组织干警开展以“六五环境日,检察在行动”为主题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营造全民参与生态保护的浓厚氛围。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结合群众身边常见的河道污染、道路周边垃圾乱堆乱倒、村里扬尘满天飞等问题,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老百姓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的职能作用,指导老百姓遇到类似污染环境的情况,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

“我家附近有垃圾!”“俺们村的河道不清澈!”“我前几天买到过期商品怎么办?”活动现场,大家积极参与,踊跃咨询,现场气氛热烈。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宣传纸抽50余个,宣传扇60余把,现场解答群众法律疑问百余人次。

下一步,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将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形式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扩大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与影响力,畅通公益线索举报渠道,持续加大生态司法保护力度,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护航辖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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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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