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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春副检察长讲党课《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时间:2021-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党课讲稿


   

 

《条例》颁布后,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同志就《条例》发表了专论,中央纪委副书记、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夏赞忠同志就《条例》颁布实施问题接受了记者专访。众多的党建理论专家撰文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如:我国党规党法研究的学术带头人、中央党校党建部专家叶笃初教授谈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仅次于党章地位的基础性的法规,具有根本的、全局的意义。它的显著特点和优点,是针对党内部分组织存在着的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现象,归根到底是严重损害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各种问题,从监督原则、监督对象、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等各方面作出规定。
    
   
对于如此重要的一部党内法规,我们该如何理解其内容,把握其精神实质,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呢?下面,谈一谈个人的学习体会和看法。      

一、《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内容和精神
   
《党内监督条例》共有五章,包括总则,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障和附则,一共47条,6600余字。

《条例》的第一章是总则,一共是五条。第一条和第二条分别阐述了立法的目的和依据,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第三条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第四条 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 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第五条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 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条例》的第二章是监督的职责,一共6条。本章中用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六个监督的主体,即:各级党委和党委委员,各级纪委和纪委委员,党员和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并分别叙述了他们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权利和作用,明确规定了各个主体应该监督什么,怎么监督,以及监督的程序和监督的平衡原则。  

《条例》第三章是监督制度。从整个条例来看一共是47条,监督制度占了28条,所以监督制度就是监督条例的重心和核心。  

《条例》第四章是监督的保障体制。这一章共五条,对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如何自制,如何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如何支持保护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领导干部大会代表的监督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条例》第五章是附则,一共三条,主要讲《条例》解释机关是谁,什么时候实行。
   
以上就是《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虽然《条例》仅有6600余字,但其中的内涵却极为丰富。  

二、《条例》所具有的特点    

1、把发展党内民主作为党内监督的基础。   

2、突出了制度建设在党内监督中的地位   

3、对党的最高领域的监督得以规范化   
    4
、明确了党内监督的重点,解决了党内监督的难点    

5、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

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同时配发的《通知》中,中央指出:“《党内监督条例》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这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以来颁布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而且,正如中央纪委负责人在《条例》的解读报告中所谈到的:在此之前,无论是共产党还是资产阶级政党,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关于党内监督方面的规定。因此,《党内监督条例》的出台是中国共产党在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方面的又一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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