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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区人民检察院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报告
时间:2022-03-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市院《关于组织开展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专题调研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专题调研的补充通知》有关要求,为上级院全面掌握全市检察队伍建设情况提供数据支持,我院收到通知后,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筹划,坚持领导带头,各内设机构积极参与形成合力,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切实掌握详实的第一手资料。调研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求真务实,调研完成后认真梳理本院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思想政治建设方面

  我院始终坚持以学习强基,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确保理论更新与时俱进。在市院的正确领导下,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在全院形成了“以学助长”的良好氛围。

  我院坚持以“学、讲、研”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掀起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一是在“学”字上下功夫,强化理论修养。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在“讲”字上做文章,强化法治意识。通过班子成员讲党课、政治轮训大会、党支部会等多种形式,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的多层次全覆盖。三是在“研”字上讲实效,强化为民情怀。各分管院领导带领分管部门干警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充分交流讨论,进一步提升干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增强了司法为民的检察担当,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每项检察工作中。

  我院坚持党建引领、业务融合,将党建工作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通过党建工作内练精神、执法办案外强筋骨,破解党建业务“两张皮”,打好融合发展“组合拳”,推动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全面提升。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推进党建、业务部署同落实。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的理念,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二是筑牢支部“战斗堡垒”,实现党建、业务工作同发展。院党组积极发挥领导作用,引导各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强化履职尽责的能力。三是突出党员检察担当,坚持政治、业务评价同导向。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在本职岗位上创造突出业绩,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中贡献力量。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积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议事日程,年度工作报告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报告重要内容。积极制定《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方案》,从强化常态化监管、强化应急管控处置等方面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控,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我院干警思想状况总体稳定。但目前业务部门实行员额检察官办案制度,干警以能进入员额内作为工作的动力。而综合部门,干警的上升通道仅仅为政治部主任、办公室主任这两个领导职位。事业上升通道的狭窄,导致干警来政工部门的积极性较差,现有行政人员的职业发展和薪资待遇方面与同时期进入检察院工作从事助理工作的干警在前景上有较大差异,影响了行政人员的干事创业积极性。

  (二)领导班子建设方面情况

  1、班子基本情况

  我院领导班子已按照上级安排于2021年重新调整完成,现由七名同志组成,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政治部主任1人,检委会专职委员2人。领导班子成员中本科学历6名,专科学历1名,所学专业均为法律专业。我院各位入额院领导积极发挥“头雁”作用,带头阅卷,带头办理复杂、疑难、有影响性的典型案件,坚持直接办案、办完整案,办精品案,带头攻克骨头案、钉子案,率先垂范做好主办检察官。

  2、班子建设情况

  一是深化主体责任落实。我院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检察长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起建好班子、管好干部、带好队伍、抓好落实的责任,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任务主动认领,对分管领域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推动,确保分管领域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强化理论武装。我院党组坚持利用党组例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三个必学”,即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必学、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必学、新的法律法规必学。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提高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三是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我院党组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涉及大额物品采购、主要设备购置、重大经费开支、重大工程招投标、干部任免、重要决策部署的事项,严格按照《党组会议事规则》《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四是相互补台,团结协作。我院党组积极践行“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理念,发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发扬谦虚谨慎、团结友爱的优良品质,班子成员之间讲友谊,讲风格,讲党性,工作中多通气,多商量,多谈心。

  (三)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情况

  1、队伍基本情况

  我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共计53个,实有人员51名(含工勤人员6名)。现有检察官15名,占全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数的28.3%。检察辅助人员24名(检察官助理17名,书记员3名,司法警察3名,检察技术人员1名),占比45.28%。司法行政人员6名,占比11.32%。工勤人员6名,占比11.32%。

  2、队伍建设情况

  检察队伍建设是推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动力,一直以来,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置于核心地位,历经实践锤炼,逐渐形成了一套载体形式新颖、极具清检特色的“六抓好”原则一是抓好学习,提升素能。二是抓好制度,懂得规矩。三是抓好监督,强化责任。四是抓好培训,掌握技能。五是抓好纪律,强制约束。六是抓好示范,凝聚人心。

  (四)人员分类管理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河北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与升降暂行办法》、《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员额退出办法》及其他管理规定开展检察官管理工作。一是健全常态化遴选机制。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我院多次制定检察官入额遴选实施方案,在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基础上,遴选出了政治素质强、敬业精神强、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工作实绩突出、干警公认的员额检察官。二是统筹使用员额编制。以53个中央政法编制数为基数,按照不高于39%的员额比例,我院员额编制数为20个,现有员额检察官15人。三是严格执行员额退出办法。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员额退出办法》完成部分同志的退出员额审批手续。

  (五)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方面情况

  我院扎实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主要做到:一是扎实推进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和晋升工作。截至目前,我院三级高级检察官1人,四级高级检察官4人,一级检察官8人,二级检察官2人,共计15人。2016年以来,共择优选升三级高级检察官3名,四级高级检察官3名。通过检察官择优选升和按期晋升,极大的激励了检察干警干事创业、奋发进取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二是优化绩效考核制度机制。充分发挥考评工作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研究制定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实施细则》,成立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方案》,推动构建以质量和效果为核心的考评体系,激励检察官担当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三是继续深化员额检察官管理机制。我院15名员额检察官全部充实到办案一线,负责具体案件的审查、办理工作,切实达到了谁办案谁负责的工作要求。

  (六)履职能力建设方面情况

  我院高度重视干警素质能力培养:一是在业务能力培养方面。我院一直鼓励年轻干警考取各类资格证书,为有志考取各类资格证书的干警提供便利。注重借助外脑提升青年干警业务能力,多次邀请知名院校教授为干警授课。通过一系列措施,干警“本领恐慌”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干警的成长也为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岗位提供了后备力量保障。二是在综合能力培养方面。我院紧盯干警能力短板,提出加强干警解决问题能力、提高写作水平等明确要求。以“传帮带”的形式,由青年干警所在部门主管为老师,手把手传授青年干警在接受工作任务后如何理清思路、制定计划,如何有方法、有步骤的解决问题、处置突发状况的做法、经验。组织政治部、办公室有经验的干警为青年干警辅导公文写作,从实战角度增强了干警的写作水平。

  (七)纪律作风和严管厚爱方面情况

  我院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和《执法责任状》,积极践行“一岗双责”机制,严格执行各项条规禁令。从会风会纪、值班备勤等细节抓起,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坚持挺纪在前充分运用“四种形态”,重点围绕办案关键节点、廉政风险关键时段,严惩司法腐败,坚决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同时,我院按照上级安排,扎实开展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工作,持续开展肃清流毒影响工作,持续推动政治生态净化优化,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切实巩固教育整顿成果。

  我院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一是推进“爱警暖心”工程。严格落实从优待警政策,筹建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工会,切实维护干警职工的合法权益。修缮办公楼和食堂,改善办公环境和条件,广泛开展谈心交心,用感情凝心聚力,用务实举措解决干警后顾之忧,形成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二是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我院员额检察官公务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物业补贴、取暖补贴、差旅待遇等均已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从2019年1月起落实并发放到个人。

  二、问题困难及对策建议

  (一)基层院员额比例问题

  基层院员额比例较低,转隶后我院现有检察官队伍相对年轻,检察官助理人数较多,年轻层次相对集中,入额名额少,难度大。

  建议:适当上调员额比例。探索建立根据辖区人口、经济、矛盾纠纷、中心工作数量等综合因素,核定基层检察院编制数与案件数量比例系数,动态调整员额检察官数量比例机制。

  (二)司法行政人员招录问题

  根据工作实际,司法行政人员本应是人力资源管理、中文、会计等专业,以便从事干部管理、公文起草、财务管理等工作。但因检察机关在人员招录前期工作话语权较少,特别是真正使用干警的基层院,基本没有话语权,导致目前我院司法行政人员多为法律专业。这些从事行政工作的法律专业干警,除有强烈的通过司法考试的愿望外,还有很强烈的转为检察辅助人员甚至员额检察官的愿望。

  建议:招录司法行政人员时对报考人员的专业进行适度限制。

  (三)司法行政人员上升空间问题

  目前,上升空间较小造成干警不愿到政工部门工作。目前业务部门实行员额检察官办案制度,干警以能进入员额内作为工作的动力。而政工部门,干警的上升通道仅仅为政治部主任、副主任这两个领导职位。事业上升通道的狭窄,导致干警来政工部门的积极性较差。

  建议:提升司法行政人员职级,避免司法行政人员与同时期进入检察院工作从事助理甚至员额检察官工作的干警在待遇上产生较大差异,影响行政人员的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聘用制书记员招录问题

  目前,聘用制书记员招录由市院统一组织实施,因基层院数量较多、情况复杂,招录工作周期长、进展较为缓慢,同时因基层院工资水平较低,市院招聘的人员地域较广,基层院难以留住优秀人才。

  建议:市院将招录工作放权给基层院,由基层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具体自行组织实施,在减少市院工作量的同时缩短招录周期,帮助基层院更快招录到需要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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