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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区人民检察院拍摄抗日英雄“张森林”视频
时间:2021-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清苑区人民检察院

拍摄抗日英雄“张森林”视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激励检察队伍团结奋进、砥砺前行,统筹开展我院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我院组织干警前往冉庄了拍摄了张森林的故事。

张森林,生于1909年,他自幼聪明勤奋,读过私塾,上过高小,是村里面有名的文化人。1938年,他在进步思想的引导下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冉庄村第一任党支部书记,1940年调任区委书记,兼清苑县大队政委。19433月初5晚上,他来到耿庄南场老乡家中组织秘密会议,被汉奸察觉告密,敌人组织了三个炮楼的日军把他所在地团团包围,张森林为掩护爱过学生脱险,坚持和敌人枪战多时,由于伤势严重,不幸被捕。敌人将他五花大绑,推他上车,他高喊:誓死不坐敌人的汽车!敌人连夜把他押往段庄炮楼,对他进行严刑拷打,皮鞭,烙铁,辣椒水,老虎凳,各种酷刑轮番上阵。张森林视死如归,大义凛然,绝不吐露半个字。敌人一看,硬的不行就来软的,给了他纸笔说:只要你肯写下降书,便可保你一条活命。张森林早就识破了敌人的诡计,他忍着巨大的伤痛,用敌人逼他写降书的纸笔写下一首《就义辞》:鳞伤遍体做徒囚,山河未复志未酬,敌酋逼书归降字,誓将碧血染春秋,人去留得英魂在,唤起民众报国仇!19433月初8深夜,日军把张森林秘密活埋,时年34岁。冉庄村民不顾生命危险把他的遗体偷运回村,在为烈士擦洗周身血污时,他们在他上衣口袋里发现了这首保存完好的《就义辞》,现在这首遗诗已被列入国家一级革命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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